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ZHONG WEI SHI SHA PO T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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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宁夏专项行动实施以来,我院多次联合沙坡头区水务局和辖区部分乡镇,针对“四乱”问题多次实地巡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联合整治,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效力,推进专项活动扎实开展,截至六月底,沙坡头区“四乱”问题已全部销号。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专项行动开始后,我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传达学习宁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本院“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民行科干警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了解辖区内黄河河道的分布情况,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了知识储备。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重点。为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联合沙坡头区河长办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部署会,制定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沙坡头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三是加大联合工作力度,促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落实工作部署,紧盯黄河流域,打好“阵地战”,把黄河问题的整治摆在首位,对关键河流紧盯不放、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加大与水务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对梳理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解决,对重点河段、重点区域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生态敏感区域和排查发现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请示汇报、联合执法等方式解决问题,切实做到清四乱行动取得实效。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法律宣传周、新媒体平台、信息简报等形式积极做好宣传,大力宣传黄河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就中卫市水务局、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以及涉及的乡镇未依法履行对黄河河道的监管职责的行为,向相关部门提出17 份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保护母亲河河道管理、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检察建议书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清理、拆除,疏通河道,被占河道已恢复原貌,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沙坡头区河长办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互通互联,督促行政机关充分、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共同保护“母亲河”。